第四屆“中國法治政府獎”啟動
作 者:萬靜 來 源:法制網發(fā)表日期:2016-03-07
第四屆“中國法治政府獎”評選活動正式啟動。由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于2010年發(fā)起設立“中國法治政府獎”已成功組織了三屆評審。
作為中國第一個由學術機構發(fā)起設立,依據(jù)科學的評選標準和公開的評選程序對各級行政機關在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制度和措施進行評價的獎項,“中國法治政府獎”不以營利為目的,堅持客觀獨立、公正和公開的原則,由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組建全國專家委員會和全國評選委員會負責組織評審,評選專家由組委會從初評專家?guī)旌徒K評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評價體系和評價過程獨立于政府、企業(yè)。獎勵對象為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采取的具有重要價值,產生明顯社會效益,對于建設法治政府具有示范效應的制度與舉措。
“中國法治政府獎”組委會組織了來自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最高人民法院、中國行政管理學會、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政法大學等單位的著名專家和學者組成初評委員會和終評委員會。
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提出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新要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確定了未來幾年法治政府建設的具體目標和步驟。為了進一步推動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繼續(xù)推廣法治政府建設新成果,第四屆“中國法治政府獎”評選活動于的申報期限為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各單位申報后,組委會將組織進行初次評選,確定入圍的項目,隨后組委會秘書處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終評委員會根據(jù)初評結果、核查報告、入圍項目實施情況等,最終評選出“中國法治政府獎”和“中國法治政府獎提名獎”。有關申報的詳細介紹和要求請查看《第四屆“中國法治政府獎”申報公告》。
本文關鍵字:中國法治政府獎 第四屆 中國政法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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