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將施行公積金新政 付房租每月可提2000元
來 源:HR沙龍發(fā)表日期:2014-08-29
8月27日,市房管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新政“三箭齊發(fā)”。9月15日起上海將放寬廉租住房準入標準;10月1日起,調整房屋租賃及物業(yè)服務費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10月15日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準入標準將放寬。
公積金――
調整房租及物業(yè)費提取政策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昨天發(fā)布新政,自今年10月1日起,承租由政府認定的保障性住房的,包括廉租房和公租房在內,可按家庭月房租金額全額提取。對租賃本市商品住房、售后公房等其他住房的,按規(guī)定每月最高提取金額由1000元提高至2000元。
新政規(guī)定,居住共有產權房家庭或居住本市自有產權住房,且申請人月工資收入不高于當年度本市共有產權保障房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準入標準的,可納入物業(yè)費的提取范圍。提取標準由原來的不超過家庭月物業(yè)費50%調整為不超過每月300元。
此次公積金新政簡化了提取審核方式,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工資單等收入證明材料。市公積金中心將直接通過申請職工公積金繳費基數推算其收入水平,從而認定其是否符合提取條件。
在提取支付方式上,租賃提取支付將逐步推行“沖還租”方式。申請人通過審核后,可以委托市公積金中心按月提取其公積金賬戶內的資金沖還房租。目前,該項技術已開發(fā)完成,將先在市籌廉租房、公租房中試行,完善后再推廣到其他住房租賃提取中。
市房管局昨天也推出了廉租住房新政。今年9月15日起,為解決部分“下夾心層”家庭暫不符合廉租住房申請條件,又買不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問題,廉租住房的申請條件將進一步放寬。原來3人及以上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限額為2100元,今年調整為2500元,人均財產限額從8萬元調整為9萬元。2人及以下家庭的申請條件還可以在前述標準基礎上上浮10%。
同時,根據廉租住房申請條件的新政策,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家庭的差額補貼方案將得以優(yōu)化。以3人家庭為例,將全額補貼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從1200元以下(含1200元)調整為1300元以下(含1300元);將70%差額補貼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從1200元(不含1200元)―1700元(含1700元)間,調整為1300元(不含1300元)―2000元(含2000元)間;將40%差額補貼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從1700元(不含1700元)―2100元(含2100元)間,調整為2000元(不含2000元)―2500元(含2500元)間。
為更好地平衡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和實物配租兩種保障方式,今年,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自付租金政策將“升級”。在規(guī)定選房面積標準內選房的自付租金,全額補貼家庭繼續(xù)按其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5%收??;70%差額補貼家庭按其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7%收取(原標準為6%),40%差額補貼家庭按其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9%收取(原標準為7%)。超過規(guī)定面積標準選房的,超面積部分的自付租金,由現行的統(tǒng)一按超面積部分租金的30%收取,調整為對不同檔次收入家庭分別按該部分租金的50%、60%和70%收取。
據統(tǒng)計,去年以來,本市共新增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家庭0.98萬戶。截至今年7月底,廉租住房累計受益家庭已達10.2萬戶,對符合條件的家庭基本實現了“應保盡保”。實物配租方面,去年以來,本市共新增實物配租家庭0.28萬戶。預計最新批次選房簽約工作結束后,實物配租累計受益家庭將達1萬余戶。
共有產權保障房——
放寬收入和財產準入標準
同時,為更好地解決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從10月15日起,本市將進一步放寬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收入和財產準入標準,將3人及以上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限額從5000元調整為6000元、人均財產限額從15萬元調整為18萬元;2人及以下家庭的申請條件,還可以在前述標準基礎上上浮20%。
去年,本市針對部分住房特別擁擠的四類復合家庭(指在同一戶口所在地住房內居住的兩代及以上成年人的家庭),出臺了調整住房面積核算方式政策。該政策的實施切實解決了部分大齡青年和復合家庭的分戶居住問題。近期,市房管局正在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市民反映較為集中的其他人口、住房核算問題,一旦政策明確后即會公布。
上海2013年批次共受理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申請家庭2.95萬戶,截至今年7月底,該批次購房簽約工作已經基本結束,約有2.4萬戶家庭完成購房簽約,歷年累計簽約的家庭已達6.58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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