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流程信息公開 讓公平正義觸手可及
作 者:史洪舉 來 源:人民法院報發(fā)表日期:2018-03-29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通過互聯網公開審判流程信息的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根據該《規(guī)定》,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憑借法定的身份證件就可以通過互聯網查詢立案、開庭、審判組織等程序信息以及上訴狀、判決書等訴訟文書信息。
將審判流程信息向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公開,等于將法官審理案件的重要程序節(jié)點告知當事人??梢哉f,這一摒棄司法神秘主義的做法,極大地方便了民眾訴訟,滿足了當事人知情權。同時也能提升司法公信,降低法官工作負荷,是互利共贏的改革舉措。
司法公開有利于促進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一直是司法機關的努力方向。之前,由于條件的落后及科學技術限制,司法公開往往局限于庭審活動公開和裁判結果公開,審判流程并不向當事人公開。實踐中常見的是,當事人并不知道自己的案件進展到哪個環(huán)節(jié),只有通過電話或者自行到法庭詢問,方可得知一二。這一做法,會加劇當事人訴累,降低其“司法獲得感”。
有心理學研究表明,人們對未知的事物既會恐懼,又會疑惑。特別是,“攤上”官司的人,基于對訴訟結果的難以預料和訴訟程序的生疏,通常會處于焦灼、煎熬狀態(tài),時時糾結、憂慮自己的案件有何進展,“走”到哪個環(huán)節(jié),何時得出結論。如果長時間無法了解案件進展程度,就可能對司法工作產生合理懷疑和誤解,懷疑承辦人員拖延訴訟,刻意刁難,暗箱操作。這顯然會影響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司法體驗,損害司法公信,不能很好地實現定分止爭這一司法目標。
此外,近年來法官辦案量大,負荷重。閱卷、取證、開庭、撰寫法律文書占據了大量時間。而當事人或律師為了解案件進展,往往會電話聯系或者約見法官。這無疑會擠占法官的大量時間,加重其工作量,不利于法官集中精力審理案件,撰寫裁判文書,提升審判質效。也就是說,如果無法平衡好當事人知情權和法官工作量大不能及時回應當事人的矛盾,將會導致當事人獲得感不高,司法形象不佳的雙輸局面。
《規(guī)定》實施后,當事人不僅可以通過互聯網查詢收案、立案、庭審、上訴、抗訴、審判組織、審理期限等程序信息,而且可以查詢起訴狀、上訴狀、答辯狀、庭審筆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等實體信息。這意味著,當事人無需再“磨破嘴,跑斷腿”約見法官。只需點擊鼠標、鍵盤,操作手機就可以對自己的案件進展和實體處理了如指掌。
簡而言之,“互聯網+審判流程信息公開”作為智慧法院建設的重要內容,其意義非同尋常。其補上了司法公開的最后一塊短板,將與庭審活動、裁判文書、執(zhí)行信息三大公開平臺一道,增加審理活動各領域、各環(huán)節(jié)的公開化、可視化程度。這顯然合乎“構建開放、動態(tài)、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要求,并有效地避免暗箱操作,更好地實現“看得見的正義”。讓人們切實感受、觸及到公平正義的溫度和力量。